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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90419/69/1i3pe.html

剛剛看到的新聞
這補狗隊員竟然竟被記申誡
現在是怎樣
狗命不值錢??

像這種喪心病狂的人
應該革職之後判死刑吧?
不尊重生命的人
怎可能會對社會有益?
會蓄意這樣勒死狗然後又撒謊的人
應該沒有活著的資格吧?

我不懂ㄝ
都侵入民宅
還弄死人家的狗
就申誡就算了喔?
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逆?

像這種人
一定是心理有變態啊
以後搞不好連人都會殺
再搞不好會做出更喪心病狂的事情
那留著這種廢物幹嘛

狗命只有一條
人命也是一條啊
有比較尊貴嗎
那為什麼蓄意殺狗就可以這樣輕鬆帶過
申誡可以幹嘛
收集幾個可以換泡麵?
不懂
真的不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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